2018年11月12日 上稿編輯: 陳文姿 環境資訊中心記者 陳文姿報導經濟部及環保署從二年多前開始規畫的太陽能光電板回收機制預計明(2019)年上路。不過,上週網民踢爆800片太陽能板被棄置彰化大城鄉農地仍引發眾怒。雖然檢警三天後隨即破案並依廢清法開罰,但任意棄置太陽能板仍重創產業形象。環保署雖然樂觀看待回收機制能有效減少非法廢棄,業界也組成聯盟多管齊下,打算回收矽材、玻璃、金屬。不過,目前廢棄物的「量」仍不足,預計要等廢棄量增加後才能達成真正的循環經濟。預扣處理費加重罰?  廢棄問題恐延續環保署廢管處長賴瑩瑩表示,廢棄太陽光電板屬於事業廢棄物,即便目前回收機制尚未上路,業者仍可交給合格的清除處理機構代為處理。不過,為何廠商不依正常管道處理呢?元晶光電模組暨電廠事業部副總經理王亮凱解釋,以元晶光電旗下案場為例,廢棄光電板交給工廠簽約的廢棄物處理公司,不含運輸等成本每公斤處理費用為20元以上。以一片光電板18公斤估算,處理費至少360元,800片光電板要價近29萬元。為避免廠商因不想支出這筆費用,未來的回收體系將採設置前就預先繳費的形式,丟棄時不再支付費用。賴瑩瑩說,目前規劃的方向是由再生能源躉購費率中編列處理費用,等於是從給業者的錢代扣回收費,無論國內廠商生產或國外進口的光電板都會被扣到。 杜絕非法棄置還有困難 亂丟之舉比比皆是 環保署廢管處簡任技正李宜樺補充,非法棄置兩大原因,一是不想付費、二是沒有去處。新的體制下清除處理費已提前繳納,棄置的情況可望減少。另外,在法治面,環保署進一步解釋,非法棄置太陽能板可依《廢棄物清理法》46條處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萬元以下罰金。罰則依「有害」廢棄物或「一般」廢棄物不同,這項認定要經過檢驗,看是否溶出才能判定,此外,也會依行為人是事業體或是清除處理機構而異。以大城的非法棄置光電案為例,彰化縣環保局就祭出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但要杜絕非法棄置,王亮凱並不樂觀。他認為,就像建築廢棄物或是垃圾,即便有合法處理管道,還是有人會亂丟。而太陽能板可以使用25年,使用壽命比手機、家電更長,但大眾不會怪罪手機或是建築物的存在,卻在看到非法棄置太陽能板後就將矛頭指向太陽光電產業。 業界積極回收 但量能決定循環價值雖然非法廢棄太陽能板成為問題,但回收太陽能板真正的考驗卻是「量」不足。據環保署統計,太陽光電2017年廢棄物數量約3000公噸,預估2023年達1萬噸,2035年達10萬噸。聽起來很多,但賴瑩瑩表示,現行的太陽光電廢棄物量能太少,所以國內的處理商大都是將整片太陽光電板出口到其他國家處理。她強調,這是經合法申請的管道。據環保署資料,太陽能光電板組成含玻璃62.7%、鋁框22%等,3-5% 矽晶及醋酸乙烯酯聚合物、電池,背板、接線盒等。至於回收的困難處,業者說法與環保署一致,「有技術、沒規模」,王亮凱直言。拆解、分離、回收都不是問題,但廢棄量「太少」很難支撐一個工廠的成本。王亮凱舉例,以一片6X10模組(光電板)為例,電池片的重量約600-700克,這是由高純度的矽所構成,其實都可以回收使用,但回收量不夠,回收工廠所需的機器、人力成本就不划算。賴瑩瑩表示,回收機制上路後,初期廢棄太陽能板量能還是不足以支撐一個回收工廠,將以小型示範廠的形式先進行再利用的研發。 太陽能產學合作 盼建立真正的循環體系業界與學界所組成的「台灣太陽能模組資源化產業聯盟」已於今年5月成立,預計由「中台資源科技」負責廢板的拆解、分選,分解後的矽材、玻璃、金屬將分別交由成亞資源科技、春池玻璃、金益鼎企業處理。王亮凱表示,初期由廠商先繳回收費用,等日後量能增加,希望能建立真正的循環體系,最好是能替代原材料,如果不行,也可以製成二次材料,例如將回收玻璃用在人行道的建材等。將分解後的材料賣出賺錢,不僅廠商出的回收費可以減少,還可以減少垃圾量,這才是長久之道。


文章轉貼如有侵權請告知我們會立即刪除
. . . . .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unka8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